(如是我闻)
霍布斯的《利维坦》在开篇不久就有这样一段话说:
「当物体静止时,除非有他物扰动它,否则就将永远静止,这一真理是没有人怀疑的。但物体运动时,除非有他物阻止,否则就将永远运动。这话理由虽然相同(即物体本身不能自变),却不容易令人同意。因为人们不但根据自己衡量别人,而且根据自己衡量一切其他物体。人们自己在运动后发生疲倦和痛苦,于是便认为每一种其他物体都会逐渐厌倦运动,自动寻求休息。他们很少考虑到,人类在自己身上发现的寻求休息的欲望,是不是存在于另一种运动中。因此,经院学派便说:重物体之所以下降,是由于它们有着寻求休息并在最适当的位置上保持其本质的欲望;这样便把怎样才有利于自身的保存这种(连人类也无法具有的)知识与欲望荒谬地赋予无生命的物体了。
物体一旦处于运动当中(除非受到他物阻挡),就将永远运动。不论是什么东西阻挡它,总不能立即完全消失它的运动,而只能逐步地慢慢地将其完全消失。
需要解释一下,霍布斯在这段话里提到的经院学派,是指当时的学术主流经院哲学,那是一种披着哲学外衣的神学,今后我会讲到的。霍布斯读牛津大学,学习的主要内容就是经院哲学和亚里士多德主义。他对这一套牛津教育深恶痛绝,一有机会总要奚落几句。所以我们必须理解,霍布斯在当时人们的眼里肯定是一个很喜欢给社会添乱的异端分子。
霍布斯从“运动”出发,推论出一些让人不快的结论。比如说印象或想象就是感觉的衰退,继续衰退下去就变成了记忆。霍布斯对梦的解释非常独到:“又如当我们在清醒时,激怒会引起身体的某些部分发热。于是,在睡眠中如果这些部分过度受热,便也会引起怒感,从而在大脑中形成敌人的想象。同样的道理,人类天赋的爱情使我们在清醒时产生欲念,而欲念又使身体的某些其他部分发热。于是这些部分要是在睡眠中过热,便也会在大脑中形成出现过的爱情的想象。总而言之,我们的梦境都是我们清醒时的想象的倒转。当我们在清醒时,运动由一端起始,在梦中则由另一端起始。”
今天我们当然不会觉得这种见解有多么高明,但在十六、十七世纪,说这种话真需要一番胆色才行。我们设身处地来想,《圣经》里记载了那么多梦,难道不是神启,而是“运动”的结果?
霍布斯小心翼翼地讲道:“以往崇拜林神、牧神、女妖等等的异端邪教,绝大部分就是由于不知道怎样把梦境以及其他强烈的幻觉跟视觉和感觉区别开来而产生的。现在一般无知愚民对于神仙、*怪、妖魔和女巫的魔力的看法也是这样产生的。”
当时的读者如果看到这里,会不会生出一种想法:“上帝难道也是这样产生的吗?”
霍布斯绝对要矢口否认的。但无论他再怎么否认,也瞒不过明眼人,因为从他的逻辑里推衍下去,走到终点,一定是无神论站出来踢翻上帝,再没有别的可能。而在那个时代,“无神论者”几乎可以和魔*划等号,人人得而诛之,何况树大根深的经院学派早就被霍布斯激怒了。
霍布斯的观念在今天看来当然有不少荒唐的地方,但放在当时当地的背景下,马上就显得光芒四射了。
霍布斯连篇累牍,在《利维坦》中用了好大的篇幅逐个击破经院哲学的语词迷雾,重新定义“感觉”、“记忆”这类的各种概念,而一切的基础,都在“运动”。一路推衍下来,最后落到人性的问题上。
人的“意象”就是一种“运动”,当它朝向某个目标的时候,我们称之为“欲望”或“愿望”,当它逃避某种事物的时候,我们称之为“嫌恶”。霍布斯甚至从词源上做出考证,说“欲望”和“嫌恶”都是从拉丁文来的,原本都是描述运动状态的词,一个是“接近”,一个是“退避”。如果继续推衍下去,就触及了道德意识的来源。霍布斯是这样讲的:
「任何人的欲望的对象就他本人来说,他都称为善,而憎恶或嫌恶的对象则称为恶;轻视的对象则称为无价值和无足轻重。因为善、恶和可轻视状况等语词的用法从来就是和使用者相关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单纯地、绝对地是这样,也不可能从对象本身的本质之中得出任何善恶的共同准则。这种准则,在没有国家的地方,只能从个人自己身上得出,有国家存在的地方,则是从代表国家的人身上得出的;也可能是从争议双方同意选定,并以其裁决作为有关事物的准则的仲裁人身上得出的。」
这些话很枯燥,很乏味,好像费了很大力气来给一些细枝末节下定义似的。但这就是霍布斯最典型的行文风格,用几何证明式的手法来做哲学推理。这种学术腔调,是中国人特别不习惯的。如果你看过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就会惊奇于它的行文结构和《利维坦》是多么相似。事实上,牛顿和达尔文,这两位自然科学家,正是近现代社会科学的重要奠基人。其中的缘故,恰恰就是老庄哲学“师法自然”的逻辑。
霍布斯深爱欧几里得几何,认为几何学是唯一可靠的知识体系。我们都学过欧式几何,它的本质大体说来就是从很少的几则公理出发,经过严格的逻辑推导,得出很多定理,解决无数具体问题。这种方法,也叫演绎法,和归纳法一起构成人类认知的两大经典工具。而在哲学传统上,欧洲大陆更重视演绎法,英国更重视归纳法。霍布斯做过培根的秘书,培根就是“知识就是力量”这句名言的版权所有人,他的学术路线就是拓展归纳法。因为哲学工具的不同,所以欧洲大陆形成理性主义传统,英国形成经验主义传统,两边的社会发展走向就形成了很大的差异。所以说,哲学虽然死了,但如果不了解一点哲学,就看不清许多社会大事件的底层逻辑。
霍布斯的哲学工具太有欧陆风,后来他长期在国外生活,墙里开花墙外香,在国外的声誉远远高于国内,这虽然有很多现实*治的因素,也有哲学工具的缘故。
霍布斯的几何风格的推理证明,让今天的“得到”用户来看,肯定要大呼头痛的。我这里不妨简明扼要一下:霍布斯的“公理”就是“运动”,逻辑证明一路做下去,最后揭示人性——人的一切欲求都是持续不停的追求,除非受到外力的阻碍,否则就是停不下来。这就像我们中国的老话说的:“欲无止境,既得陇,又望蜀。”
我们中国人讲这样的格言,一般都是为了达到道德劝诫的目的,要人认识到得陇望蜀的荒唐,好好克制自己的欲望。但霍布斯不是道德家,在他看来,得陇望蜀既然是天地自然之理,人类既然天生就是具有侵略性的,那么合理的*治结构就应该因势利导。就像《老子》的方法论一样,顺应天地自然之理的*治才是好的*治。
所以在霍布斯看来,*府应该是经由所有欲无止境、得陇望蜀的人达成的某种契约而形成的。在西方*治哲学的社会契约论里,霍布斯的《利维坦》是当之无愧的开山之作。但是,《利维坦》的契约国家非常另类,它竟然不是正常人在正常想象中的民主国家,而是货真价实的集权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