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丧葬补助金明年起将纳入居民养老险
京华时报讯
(赵鹏)昨天,市人社局发布《关于丧葬补助金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目的通知》,明确从2015年1月1日起,丧葬补助金纳入居民养老险。这次调整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及享受老年保障待遇人员,合计230万人。
据介绍,明年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含领取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原先由民*部门支付的丧葬补助金将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参保人员申领流程保持不变。
本市规定,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后,丧葬补助金额度、申办部门和资金来源均不发生变化。丧葬补助金额度为一次性支付每人5000元,资金来源由各区县财*足额出资。参保人亲属到户口所在地的街乡社保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清算手续,或者福利养老金待遇终止手续时,一并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此外,本市社保部门年底前将出台具体操作办法,确保丧葬补助金的申请、办理、领取等更方便。
据介绍,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后,参保居民的丧葬补助金仍由区县财*足额出资,纳入区县社保基金财*专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账户管理,不占用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对于参保人员来说,改变丧葬补助金的发放渠道不会影响参保缴费,参保人员仍按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各项*策执行。
据了解,根据本市2009年起执行《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具有本市户籍且未享受本市丧葬补助费待遇的居民,均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待遇,由民*部门负责管理,丧葬补助金实行定额补贴,标准为5000元,由区县财*全额出资。经办人可到亡者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申请丧葬补贴。
本次调整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包含领取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将不再列入上述办法规定的补贴范围,其他符合丧葬补助金领取条件的居民,仍按原渠道、原办法申领。(原标题:丧葬补助金将纳入居民养老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