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
自然论
R.W.爱默生
第四章语言(下)
三、我们在表达特定意义的时候,就是这样得到自然客体的帮助。可是,一种语言能够转达如此微不足道的信息,那该是何等了不起!为了让一个人拥有他居住地方言的词典和语法,是否需要如此高贵的物种、如此丰富的形态、如此众多的天体呢?当我们用这种宏大的密码处理我们的日常事务时,我们觉得并没有将它们派上用场,而且我们也不能那么做。我们就像用火山灰烤鸡蛋的旅行者一样。当我们认为它总是准备着装点我们将会说出的话时,我们却无法回避这样一个问题:这些字符本身就不重要吗?山峰、波浪、天空,这些东西除了在我们用来作为思想的象征时有意赋予它们的意义之外,是否就没有别的意义?世界具有象征意义。所有的词类都是隐喻,因为整个自然都是人大脑的一种隐喻。道德自然之法则,如同面对面照镜子一般适应于物质法则。“有形世界以及其各部分的关系,乃是无形世界的刻度盘。”物理学的原理对伦理学的法则做出说明。因此,“整体大于部分”;“反作用力等于作用力”;“四两可以拨千斤,重量的差别可以由时间补偿”;还有许多类似的命题,它们不仅有物理学意义,又具有伦理学意义。如果将这些命题运用于人类生活,就会比之它们仅用于技术领域具有更加广泛和普遍的意义。
同样,历史名言和民族格言通常都包含一个自然事实,这个事实是作为一种道德真理之图画或者寓言被挑选出来的。于是我们就有了以下这些格言:滚石不生苔,转业不聚财;两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跛子走对路,胜过赛手跑错道;晒草要趁艳阳照;满杯水,难端平;醋是酒之子;最后一根稻草压垮骆驼;树长命要先生根;凡此种种。这些格言最初的意义,不过是一些微不足道的事实,但是我们因为它们具有类比含义而反复使用它们。格言中正确的,在各种形式的寓言中也都正确。
心智与物质之间的这重关系并非某些诗人虚构,而是代表着上帝的意志,因此所有人都有权了解它。这种关系显露在人们面前,抑或隐而不露。如果我们在幸运之时考虑这种奇迹,智者就会怀疑,在不幸之时,他是否并非是瞎子或哑巴;
——“难道碰到这样的事,
能像飘过夏天的一朵浮云那样
不叫人吃惊吗?”
因为宇宙变得透明了,一种比宇宙之光更高级的法则之光照彻天宇。自创世以来,从古埃及人和婆罗门时代,到毕达哥拉斯、柏拉图、培根、莱布尼兹和斯维登伯格的时代,这样的问题一直都存在,让每一位出色的天才为之惊叹并对其进行研究。斯芬克斯端坐路边,一个时代又一个时代,每一位预言家从旁边走过时,都想试试自己的运气,看能否读懂她的谜语。
人的精神好像有一种需求,那就是用物质的形式表现自己;白昼和黑夜、河流和风暴、走兽和飞禽、酸性和碱性,这些都作为必不可少的观念预先存在于上帝心中,并因为在精神世界中的先在影响而成为它们所是之物。事实是精神之结果抑或其最后的问题。有形的造物是无形世界的终点或者圆周。一位法国哲学家曾言,“物质客体是造物主的根本思想中必然会有的矿渣,必须永远与其本源保持密切联系;换言之,有形自然必须拥有精神和道德的一面。”这是一种生涩的学说,尽管“外衣”、“矿渣”、“镜子”之类的意象会激发人的想象力,我们还是必须借助更为细致、更具活力的阐释使之变得浅显易懂。“每一部经典,都有待用产生它的同样的精神加以阐释,”这是批评之根本法则。与自然和谐之生命,对真理和美德之热爱,都将会对理解其文本的眼睛加以净化。我们也许会逐渐理解恒久的自然客体之原始意义,以至于世界将会是一本对我们打开的书,而且每一种形式都意味着其内在的生命和最终的目标。
一种新的兴趣往往令我们惊讶不已,然而,按照现在暗示的观点,我们要对范围极为广大、数量极其众多的客体进行沉思;因为“每一个被正确领会的客体,都释放出灵*的一种新能力。”那种属于无意识真理的东西,如果用某个客体加以阐释和界定,就会成为知识领域的一部分,成为能力弹药库里的一件新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