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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2/17 16:32:00

国家学说是现代*治学或者现代*治分析的基石;如果这个基石动摇了,现代*治学恐怕就必须改写。

而正在发生的新技术革命很可能釜底抽薪、彻底颠覆现有的国家理论。

一、现代*治学的基石

在*治话语和*治分析中,没有任何其他概念比“国家”这个概念更重要。“*治”在英文中为Politics,该词来源于古希腊语的“Polis”,意指“城邦”或“城市国家”(city-state)。那时,*治意指与城邦相关的公共事务。“城邦”是古希腊时代人们聚居生活的共同体。近现代,几万、几十万居民的城邦型小共同体已十分罕见,取而代之的是人口几百万、几千万、几亿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这样,“*治”就变为与国家有关的事务。

因此,在现代*治学兴起时,不少学者直截了当地把这个学科与国家联系到一起。例如,在年,美国出版了两本《*治学入门》,一本将*治学定义为“有关国家的科学”;另一本则说“*治学自始至终都与国家相关”,其副标题为“关于国家起源,性质,功能和组织的论述”。

作为一门独立的新兴学科,*治学传入中国的标志性起点,是年4月梁启超主编的《清议报》门增设“*治学译”专栏,开始刊载伯伦知理的《国家论》译著。伯伦知理这本书开宗明义第一句话是:“*治学是有关国家的学问。”

20世纪中叶,发生在*治学领域的“行为主义革命”和“后行为主义革命”认为,把*治学定义为“有关国家的学问”过于狭隘,主张将注意力转向权力、权威、*治系统、社会、阶级。

但是,理论上的“去国家化”浪潮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人们便发现,其实“行为主义革命”开辟的新研究范畴都与国家密不可分。到80年代,流行的口号已是“将国家请回来”。

可以说,离开了国家这个概念,几乎没法讨论现代*治学中的任何问题。

这是因为,一方面,现实中,*治要么发生在民族国家之内,要么发生在民族国家之间;另一方面,理论上,*治学中的关键概念(主权、权力、权威、阶级、**、意识形态、*治行为、*治体制、*治参与、*治传播)、主要议题(如国体、*体、国家能力、决策过程、中央—地方关系、国家—社会关系、国家—市场关系、*治变迁、全球化)都与国家概念丝丝相扣。

因此,几乎所有的*治学入门教科书都会从国家理论讲起,然后在此基础上一步步引申至其他议题。在这个意义上,*治学依然是研究国家及其相关议题的学问。

如果国家理论是*治学的基石,这块基石的崩裂很可能撼动整个*治学架构。

说到国家理论,不能不提到马克斯韦伯。在去世的前一年,他有一个著名的讲演《以*治为业》,开篇便问道:“*治是什么意思?”

他的回答是:“‘*治’就是指争取分享权力或影响权力分配的努力,这或是发生在国家之间,或是发生在一国之内的团体之间。”

马克斯·韦伯(德语:MaxWeber,-)

在韦伯看来,要了解什么是*治,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国家。而国家不能根据其目标来定义,只能根据其特有的手段来定义。相别于其他任何人类团体,国家特有的手段,就是对暴力的垄断:“国家是这样一个人类团体,它在一定疆域之内(成功地)宣布了对正当使用暴力的垄断权。”从远古的氏族社会开始,各种人类团体都把暴力当做完全正常的手段;但现在国家是使用暴力“权力”的唯一来源,其他任何团体和个人只有经过国家许可,才拥有使用暴力的权力。

虽然终其一生韦伯并未拿出系统的国家理论,但他对国家的定义已在*治学领域成为被广为接受的共识。

需要指出的是,韦伯所说的“暴力”很可能仅限于传统暴力;对传统暴力的垄断虽然并不容易,但是经过努力可以实现。

然而,正在发生的新技术革命,很可能会从根本上改变“暴力”的性质;且在新技术革命条件下,国家恐怕无法对新型暴力实行垄断。

如果这种推测不是无稽之谈,对“国家”的韦伯式定义恐怕即将过时,现有的国家理论也许必须重写。

先简单梳理现有国家理论的四个支柱性概念:暴力、战争、疆域、权力。下一部分我们将会看到,新技术革命很可能会改变我们对这些概念的定义,从而改变现有的国家理论。

《汉语大词典》对“暴力”的定义是“强制的力量”。那什么是“强制”呢?《现代汉语词典》的定义是“用力量强迫”。连在一起看,“暴力”与“强制”几乎同义。

最权威的英语词典《牛津英文词典》的定义似乎更加精确一点:“暴力”(Violence)是指“故意对人身或财产使用力量”;“强制”是指“约束、抑制、强迫,或指使用力量来控制其他自由人的行为”。这里,无论是《汉语大词典》,还是《牛津英文词典》,对“暴力”和“强制”的定义里都提到了“力量”。

而《牛津英文词典》对“力量”的定义是:(1)作为生物属性的体力、威力或活力;(2)作为physicalactionormovement属性的动力、强力、暴力。这里physicalactionormovement既指身体动作与运作,也泛指物理的、有形的动作与运作。

战争可以说是暴力的最高形式。

《汉语大词典》对“战争”的定义是“民族、国家、阶级、集团之间的武装斗争”;《牛津英文词典》的定义与之大同小异,指“在不同民族、国家、统治者之间,或同一民族、同一国家内不同集团之间发生的敌对性武装冲突”。在国家理论中,战争是国家形成的基础。

早在年前,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便意识到“战争是万物之父”。一百多年前,赫伯特斯宾塞在《社会学原理》里率先研究了战争在国家形成中的作用。此后又有很多学者研究战争与国家形成之间的关系。曾有人一度用玛雅文化作为反例,声称国家也可以在和平环境中形成。然而,近几十年的考古表明,古代的玛雅其实与其他文明一样充满暴力,征战不已。不但在国家最初形成时,战争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近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中,战争依然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暴力、战争是现代国家形成的基础毋庸置疑。

马克斯韦伯在下定义“国家是这样一个人类团体,它在一定疆域之内(成功地)宣布了对正当使用暴力的垄断权”之后,紧接着指出“请注意,‘疆域’乃是国家的特征之一”。法国*治地理学家让戈特曼说得更明确“:如果没有其空间定义,没有其疆域,国家是难以想象的。”《汉语大词典》对“疆域”的定义是“国土、国境”。

“疆域”在英文中对应的是territory。通常,人们认为territory源自拉丁文的territorium,意指“城镇周边的土地”;或源自terra,意指“土地”。但美国*治理论家威廉尤金康诺利的解读也许更准确。他指出:“Terra意味着土地、大地、营养、给养,让人感到是一种历久弥坚的介质。但是,据《牛津英语词典》所说,这个词的形式表明它其实源自terrere,意指吓唬,恐吓;而Territorium则是指一个‘人们受到警告的地方’。也许这两个不同的词源今天依旧适用于territory一词。占据一片疆域既是接受给养,也是行使暴力。疆域是靠暴力占据的土地。”

一个国家的疆域包括一国主权管辖下的领土(国界或边境内的陆地)、领水(包括河流、湖泊、内海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领海和领空。在疆域的组成部分中,领土是基础、最为关键,其他都是领土的衍生物:领水在领土之内,领海是距离海岸线一定宽度的水域,领空是一个国家的领土和领海上的整个空间。而领土、领海、领空构成了一道屏障:不入侵领土、领海、领空,外部势力无法对本国主体进行侵害。

韦伯在他对“国家”的定义里提到“对正当使用暴力的垄断权”。“垄断权”涉及两个概念:权力与权威。韦伯对前者的定义是“即使遇到反抗,依然能够实现自己意图的能力”;把后者看作被掌权者声称为正当、被相关群体认受的权力。在这个意义上,“对正当使用暴力的垄断权”既是一种权力,也是一种权威。显然,权威与权力的关系不是平级关系,而是从属关系;韦伯因此把“权威”叫做“一类特殊的权力”。权力和权威的基础是对资源的占有;国家权力和国家权威的基础是对暴力资源的独占,因为没有暴力或强制力的支撑,就不会有国家权力和国家权威。

暴力资源有两大类:一类是暴力工具,即各种武器装备;另一类是暴力组织,即警察与*队。要实现“对正当使用暴力的垄断权”,就必须(1)将武器装备的制造与使用严格区分开来;(2)只允许警察与*队使用武器装备,不允许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组织制造和使用武器装备;(3)只允许*府指挥警察与*队,严禁其他未经授权的暴力组织存在。

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

上一部分提到的“暴力”“战争”“疆域”及其相关概念有一个共同特点:它们都具有物理属性,是有形的,可以看得见,感觉得到。暴力是有形的暴力,因为使用的力量都是身体的或物理的动作与运作;战争是有形的战争,因为战争工具与战争组织都有赖于人与物体的结合;疆域是有形的疆域,因为领土、领水、领海、领空都实在可测。

正是因为暴力、战争、疆域都是有形的,国家对“正当使用暴力”的垄断性权力和权威才比较容易实现。

武器装备是有形的,有利于国家限制其制造与使用:各国都严禁非法制造和拥有武器。暴力组织是有形的,有利于国家限制其形成、规范其行动:各国都不允许非法组建*事与准*事组织。武器装备和暴力组织是有形的,有利于国家将武器装备的制造者与使用者严格区隔开来:各国的兵工厂都不得自行组建使用其产品的*队。边界是有形的,有利于国家守护与防卫:各国对外部势力非法进入领土、领海、领空都不会等闲视之。

新技术革命可能会改变这一切。

新技术革命最重要的特点是数字化,几乎所有事物本身或其特征都可被数字化、信息化。例如,文本、图像、声音、信号可以直接转化为数字。即使本身现在还无法数字化的人,其各种人口统计学特征(如姓名、年龄、身高、性别、受教育程度等)和生物特征(指纹、人脸、血型、眼虹膜、DNA序列等)也可以数字化。本身现在还无法数字化的实物也是如此。有了数字化技术,就会相应出现数字采集、存储、处理、传输技术。随着传感器与信息采集器的剧增,大容量、高速度、低价格、小型化存储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数据处理能力的大幅提高,连接型终端(个人电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照相机、可穿戴设备等)的广泛普及,大数据、云计算、机器学习、人工智能成为可能,为人类社会展现了一种崭新的前景。

在很长的时间里,煤炭、石油曾驱动着工业时代。现在,驱动数字时代的是海量数据。没有足够的数据,任何高明的算法都不过是银样镴枪头——摆设。

早在年,英国数据科学家及数学家克莱夫哈姆比(CliveHumby)便认识到“数据是新时代的石油”;几年后,IBM首任女性董事长、主席、行*总裁弗吉尼亚罗曼提(VirginiaRometty)将这句话改为“大数据是新石油”;年,马云几次说道:“未来最大的能源不是石油而是大数据”;年,《经济学人》杂志出版了一个专辑,标题几乎重复了马云的话:“世界上最宝贵的资源不再是石油,而是数据。”

值得注意的是,在把数据看作驱动新时代的能源和动力的同时,马云告诫:“我们曾经把中国发明的火药只当作是放烟火,只当作放炮仗,而别人把它当作武器。”

无独有偶,微软亚洲研究院原副院长、字节跳动副总裁马维英指出:“数据就是新时代的石油、火药!”

不管马云与马维英提到“武器”“火药”时是有意还是无意,他们的话提醒我们,数据可能成为新型暴力的工具、新型武器的构件、新型权力的基础。在新技术革命的条件下,出现了不具物理形态、无形的暴力。

随便搜索一下互联网,就可以找到很多新名词及相关案例,如数字强制(DigitalCoercion)、数字暴力(DigitalViolence)、虚拟霸凌(Cyberbullying)、虚拟暴力(Cyber-Violence)、被迫数字参与(CoercedDigitalParticipation)等。

这里提到的“强制”“暴力”“霸凌”并没有发生在现实空间,而是发生在网络世界,既没有身体的动作与运作,也没有其他物理形态的、有形的动作与运作。但这类暴力不仅可以造成精神伤害,还可以造成人身伤害(如自残、自杀)。至于对财产造成的损害,数字盗窃(Digitalburglary)、数字诈骗(Digitalfraud)、数字勒索(Digitalextortion)、数字抢劫(Digitalrobbery)往往比传统盗窃、诈骗、勒索、抢劫更严重。

新技术革命也正在改变战争的形态。

有些人会把电磁战(Electronicwarfare)、信息战(Informationwarfare)与网络战(Cyberwarfare)或数字战(Digitalwarfare)混为一谈,其实前两者与后者在性质上是不同的。电磁战是指利用各种装备与手段来控制与使用电磁波段,以影响己方与敌方的有形武器,依然属有形暴力,且需进入相关空间,其影响范围有限。信息战影响人们使用有形暴力的意愿,是攻心为上,古已有之,只不过现在可以使用现代通讯手段。但网络战、数字战是战争的新形式,因为暴力不再必须采取有形的形态,却能严重破坏、瘫痪、甚至摧毁敌方的电力网络、交通运输网络、水利系统、金融业、制造业、医药业系统、教育以及*府机构。

“暴力不再必须采取有形的形态”,并不是说网络战、数字战全然不会使用物理形态的武器装备或者*事组织,而是说它不一定非得使用物理形态的武器装备。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一种完全新型的战争。

这种新型战争至少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武器装备的生产者可以就是武器装备的使用者。

韦伯说国家拥有“对正当使用暴力的垄断权”,垄断的方式之一就是将武器装备的生产者和武器装备的使用者严格区隔开来。在有些国家,武器装备限由国有企业生产。即使在那些武器装备可由非国有企业生产的国家,生产出来的武器装备只能交由*队、警察和其他经国家授权的组织使用,决不允许武器装备的生产企业自己组建队伍、使用这些武器装备。

例如,美国的波音、洛克希德马丁、雷神、通用动力、联合技术都是著名的*事承包商,它们可以生产战机、战车、导弹,但不能拥有自己的空*、陆*、导弹*。国家之所以能将武器装备的生产者和武器装备的使用者严格区隔开来,是因为到目前为止,武器装备基本上都是有形的、具有物理形态,其储藏、运输、部署、使用都易于察觉,便于监管。无形武器的出现将会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点:因为武器是无形的,便于隐匿,其生产者就可以自己使用。

美国空*网络战司令部内部工作场景图片来自新华网

第二,非国家的主体可以成为新型暴力工具的使用者、网络战的参与者。

某些国家的传统*事承包商已经开始参与开发网络战武器(网络漏洞攻击武器、零日攻击武器、病*攻击武器),另外,大量黑客个人与黑客群体也参与其中。近年来,围绕网络战武器的*备竞赛正在加速,暗网上的网络战武器交易十分频繁。卖家与买家有黑客与黑客团体,也有卷入网络攻防斗争的各类公司、银行等商业机构,还有一些国家的*府,如美国、英国、法国、以色列。

黑客与黑客团体开发网络战武器的目的是使用这些武器,既有用于经济目的的,也有用于*治目的的(自愿或被*府收买对特定目标进行攻击)。全球最广为人知的*治性黑客组织是“匿名者”(Anonymous),其成员主要来自美国、欧洲各国,也有少数来自非洲、南美、亚洲等地,用盖伊福克斯面具作为其标志。自年以来,它已在全球范围多次高调发动网络攻击,攻击目标包括朝鲜*府、香港特区*府、中国地方*府。

年,香港动乱期间,“匿名者”在网上公布超过名香港警员的个人数据,表示对香港反对派的支持;并威胁说,若香港警方“继续犯罪”,他们将会向公众公开全部警方成员的数据,其目的是通过威胁警员及其家人的安全,打击香港警察的士气,削弱香港*府的管制能力。

其实,不管自身会不会发展网络战武器,各国的大型互联网公司也具备网络攻击的能力。只要它们愿意,它们可以随时瘫痪城市系统、航空系统、电力系统。传统的兵变往往从占领电台、电视台开始;而这些互联网公司完全可以在关键时刻掌控信息发布权,将*府的喉舌消声。现在,利用人工智能以及数字图像合成技术,可以进行“深度伪造”,生成任何人(例如奥巴马、联合国官员)的讲演音频与视频,惟妙惟肖,不明真相的普通民众完全无法辨别真假。设想一下,在*治危机的紧要关头,发布伪造的国家*治或*事领导人讲话,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而这对于大型互联网公司而言,易如反掌。

第三,网络空间里各国之间的边界日益模糊。

韦伯强调,对国家而言,疆域十分重要。而在全球互联网用户还不足人口1%的年初,就有一位美国人约翰佩里巴洛发表了一篇《网络独立宣言》,宣称“我们正在建造的全球社会空间……在那里,所有的人都可加入,不存在因种族、经济实力、武力或出生地点产生的特权或偏见”。

二十多年过去,巴洛期待的全球社会空间是否形成还未有定论,但网络攻击的确可以轻松地越过物理国境,肆虐全球。

以前,外部势力如要侵犯境内公民或其他主体,需先侵入边界;一国对他国的攻击必须派战机、*舰侵入对方的领空、领海,或用导弹飞越领空、领海轰炸对方领土上的目标,或派地面部队占领对方的部分领土。现在,网络战武器可以一步到位,直接攻击敌方境内目标,战机、*舰、导弹、地面部队全免了。

21世纪刚开始的时候,小布什*府便开始部署对伊朗发起代号为“奥运会”的网络攻击行动;奥巴马当*时持续推进,先在伊朗核设施的电脑系统中埋下名为“灯塔”的木马程序,窃取设备的内部运作蓝图,然后利用间谍手段将与以色列联合编制的蠕虫病*“震网”送入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伊朗核设施内网系统。

近年来,美国的这种网络攻击有增无减,包括利用网络攻击使委内瑞拉停电、在朝鲜造成全国范围断网事件、在俄罗斯电网中植入恶意程序代码等。年6月底,《华盛顿邮报》报道,在总统特朗普授意下,美国网络司令部与美国中央司令部配合,对伊朗发起大规模网络攻击,破坏了伊朗情报部门使用的电脑和网络,还使伊朗的火箭发射系统瘫痪,以报复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在霍尔木兹海峡附近击落一架美制侦察无人机。这是又一场不费一枪一弹、不派一兵一卒就能对敌国造成实质伤害的战争,领土、领海、领空、国界形同虚设,攻击者可以在网络空间横冲直撞。

以上讨论告诉我们,在新技术革命条件下,传统国家理论的支柱性概念,暴力、战争、疆域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暴力和战争都可以是无形的,而有形的领土、领海、领空,已无法阻隔外来的攻击。

以往,国家(State)可以对有形暴力的合法使用进行垄断,可以保卫国家(Nation)的地理或物理边界不受侵犯。从今往后,要垄断无形暴力的合法使用难上加难。用传统的方法,国家已没有办法全盘掌握无形武器的生产、无形武器的使用、无形暴力组织的形成、无形暴力组织的行动。境内尚且如此,境外就更不用提了。国家无法划定、管控、防卫各自的数码边界;外部势力可以长驱直入,直抵境内每家每户、每个主体身边进行破坏。

随着暴力、战争、疆域这三个概念的内涵、外延发生变化,权力这个概念也摆脱不了相同的命运。

在很长时间里,中国流行一句据说源自培根(–年)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培根也许根本没有说过这句话,有据可查说过这句话的其实是他曾经的秘书霍布斯(–年),也就是现代国家理论的奠基人之一。不管是谁说过这句话,原话为“Knowledgeispower”,应该译为“知识就是权力”,与孟子所说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同义。

知识之所以构成权力基础,是因为有些人掌握知识,有些人没有掌握。在多数人没有机会掌握知识、少数人垄断知识的年代,知识自然就是权力。今天,知识得到了极大的普及,然而数据占有的分布却严重失衡。

我们完全有理由说,数据不仅仅是新时代的原油、火药,数据就是权力,因为少数人(主体)掌握着大量数据,多数人的数据被别人掌握,收集、储存、处理、使用信息的能力便成为新型权力的基础。

作为新时代的原油、火药、权力基础,一部分数据掌握在国家的相关机构手中,但更多的、每时每刻都在更新的数据掌握在少数网络科技巨头的手中,如美国的谷歌、脸书、亚马逊,日本的连我(LINE),中国的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这些大鳄通过提供服务的方式获取源源不断的数据,它们可以看作是争夺数据的正规*,打的是阵地战。与此同时,网络上还有无数黑客个人与黑客组织,千方百计窃取各类公私数据。它们相当于争夺数据的杂牌*、土匪,打的是游击战,但也可以累积比一般老百姓多不知道多少倍的数据。

正规*也罢,杂牌*也罢,这些大大小小的实体构成了国家(State)之外的权力中心。哪怕它们没有侵蚀、削弱、颠覆、挑战国家权力的动机,却在不同程度上具备这种潜力,并且在实际上一点一点地蚕食着国家“对正当使用暴力的垄断权”。

三、结语

年,美国《外交*策》前总编辑摩伊希斯奈姆出版了一本书,标题是“权力的终结:从密室到战场,从教会到国家,为什么如今掌权这么难?”

这本书反复提到马克斯韦伯,提到他对国家的经典定义,但它宣布“终极垄断终结了”。这里所谓“终极垄断”就是指“对正当使用暴力的垄断权”。它要传递的核心要义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在21世纪,获取权力更容易了,行使权力更难了,丧失权力更常见了。”

另一本出版于两年后的书以“颠覆性的力量:数字时代的国家危机”为题,也引述韦伯的国家定义,并得出同样的结论:“国家面临着根本性的”“国家的垄断”已经结束。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如果韦伯对国家的定义不再适用,建立在这个定义基础上的国家理论是不是也该改写了?

如果国家理论需要改写,现代*治学恐怕也到了改写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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