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真善美三分法的优化
康德的三分法是对亚里士多德的知识分类理论的继承,同时借鉴了培根的部分观点,我们知道培根的三分法,依据的是人的记忆能力、想象能力、判断能力,对应的是历史学、诗歌和哲学,同时把哲学中的自然哲学分为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分别对应科学和技术,而康德的三分法依据的则是认识能力、情感能力、欲求能力,对应的是哲学(科学)、美学、伦理学。
以康德真善美三分法为基础,结合培根三分法的部分观点,参考当前学科分类中的合理内容,经过优化,得到下表:
狭义知识分类表一般来说,狭义的科学特指自然科学,狭义的自然科学特指基础科学;狭义的美学特指感官美学,狭义的感官美学特指理论美学。我们暂且把地理学归之于自然科学,把历史学归之于社会科学,同样的,我们暂时把生物学(包括生理学)归之于自然科学,把心理学归之于社会科学。
在我看来,自觉是伦理学的核心,因为没有自觉,世俗的道德只不过是纸糊的牢笼;自由是美学的核心,因为没有自由,一切美好的期望只会是不切实际的幻想。自觉(伦理学)是自由(美学)的前提,因为自由是相对的,不能是绝对的,自由应该建立在不妨碍、不伤害他人的道德自觉之下。
上述表格中的知识指狭义的知识,包括本义的知识、伦理学和美学,其中本义的知识一般特指科学知识;广义的知识包括狭义的知识、哲学、语言文字和数学几何,其中逻辑学是哲学的核心,如下图所示:
广义、狭义、本义知识关系图我们知道汉字是象形文字,英文则是拼音文字,汉字最大的局限性就是造字的困难,知识的发展日新月异,常用的汉字上千年来却固定不变,中国古代没有产生真正的哲学和科学,跟汉字的这种局限性有很大的关系,五四运动前后的白话文改革只是暂时缓解了汉字的窘状,并没有在本质上解决问题,国内一直有将汉字拼音化甚至是完全抛弃的呼声,但是这种声音一直没有得到真正的重视,在国外,日本、韩国汉字改革的经验其实很值得借鉴,至于像新加坡一样完全使用英文,太不现实。汉字的局限性无疑增加了对知识进行分类时的困难程度。行为科学和组织科学,精神美学和人伦美学这些新的概念,因篇幅限制,暂且不在前言中阐述。
语言文字及其补充形式首先是作为知识的载体存在的,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另外语言文字还是人们获取知识的主要工具,我们知道知识来自于学习或实践经验,人作为社会动物,人的学习和实践当然离不开语言文字,但我想说的是语言文字作为人对万事万物的符号化处理,才是知识形成的最基本条件,就拿神农尝百草来说,首要的问题就是对百草进行编号或者命名,这个编号或者命名的过程,就是最初知识形成的过程,然后能吃不能吃、有毒没有毒的结论就能通过语言文字传递给族人以及后代。准确来说,语言是声音符号,文字是声音符号的图形化、可视化,有了语言人类才能慢慢积累和传播一些经验,但是这些经验还远远算不上知识,文字的发明创造,表明了人类的逻辑思维的不断萌芽,而逻辑能力正是知识产生的先决条件,文字实物载体的轻便化不断促进文字体系的完善,更加促进着知识的传播和新思想的迸发,世界四大文明古国的文化高峰,无一不是发生在各自文字体系完善的初期,逻辑学是亚里士多德创立的,但逻辑思维却不是亚里士多德独有的,亚里士多德只是一个阶段性的总结者,语言文字尤其是文字本身就蕴含着伟大的逻辑思想,甚至可以说,文字的逻辑性并不亚于数学的逻辑性,或许正因为这样,语言文字才能成为人们获取知识的最基本工具。
数学几何比语言文字更进一步,语言文字本质上是万事万物的符号化、可视化,只是富含逻辑,而数学几何本质上是数理逻辑这种特殊逻辑形式的符号化、可视化,也就是说,数学几何,本身就是一个逻辑系统,那么我们能因为这样就把数学从属于逻辑学,归之于哲学么,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逻辑学研究的是抽象思维,而数学处理的是量化信息,一个向上,一个向下,天差地别,就如同科学和技术是两码事,美学和艺术是两码事一样,更何况,所有知识原本就都以逻辑为基础。语言文字和数学几何与生俱来的强烈的工具性质,注定了它们即不属于狭义的知识,又不属于哲学。
大家可能发现,上述图表中都没有看到文学的出现,怎么说呢,人们常说文艺不分家,表面上把文学和艺术摆在平等的位置,实际上很多人,尤其是国人十分不理智的把文学当成知识的海洋,将其凌驾于艺术之上,其实文学不但不应该高于艺术,反而应该归于艺术范围之内。文学就是文字美学,本质上只是通过文字记录或虚构感官体验,从而达到一种感同身受的艺术效果,文学虽然兼容并包,但是文学创造的意境美并不高于美术和音乐,仍属于感官美学研究的范畴,一般来说,文学是艺术的特殊形式,戏剧是文学的特殊形式,影视、游戏又是戏剧的特殊形式,相对于诗歌、散文、小说这些一般的文学形式,它们只是身临其境的代入感更强一些罢了。如果我们把科学比作牛奶、面包,那么文学作为一种特殊的艺术形式,就是美酒、饮料,小酌可能怡情,多饮必定伤身。
康德之前,人们对哲学的概念有些模糊不清,一直在知识和科学之间摇摆不定,没有明确的界线,直到康德提出,哲学应当为知识(狭义,下同)立法,为真、善、美的发展指引方向并提供动力,这无疑为哲学家们提供了使命感,同时又增加了压力感,在我看来,哲学也是人们对一般知识的总结和提炼,是知识的升华,是人们朴素思想的主要构成部分,于是我把哲学分为三部分,世界观和人生观相对来说平易近人,可以算是平民哲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相对而言高深莫测,可以称为精英哲学,逻辑学作为一门研究思维的学科,可以叫做思维哲学。平民哲学(世界观)将知识升华,精英哲学(认识论)为知识立法,思维哲学(逻辑学)是知识根基,严格来说,哲学本身并不属于知识,所以我将其立于知识之上,我们知道科学是通过科学方法获得的知识,是知识的主要组成部分,简而言之,哲学高于知识,知识包括科学。将上图哲学、逻辑学、狭义的知识三者关系的双箭线展开,我们可以得到下图:
哲学循环体系图逻辑学原本一直属于哲学范畴,后来有人臆造出形式科学的概念,将逻辑学和数学归入其中,逻辑学和数学属不属于知识都需要商榷,称其为科学,显然不能让人信服,按照康德哲学为知识立法的概念,逻辑学这一门同时具备基础性和工具性的学科理应划归作为思辨理性体系的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