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中国教育界的大事和幸事。作为一名美育工作者,我发自内心地为之喝彩。在我看来,《意见》有三个显著的特征。
第一,《意见》是对美育最高级别的表述。
美育,一般也称审美教育。审美是一个人对具有美感的自然或人造审美对象进行感知、享受、判断和评价的行为过程,而帮助人们形成这样一种行为能力的教育则是审美教育,即美育。
审美行为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的精神行为,有着悠久的历史。与之相适应,审美教育同样有着悠久的历史,只是在不同的时代和地域有着不同的形态和方式而已。
春秋时期孔子提倡的诗教、乐教即是美育,他主张通过“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步骤塑造一个人的人格。正式的美育思想是18世纪德国哲学家席勒提出的。受席勒美育思想的影响,中国近代一些思想家,如王国维、蔡元培、鲁迅等认识到美育的重要性,极力倡导美育。蔡元培先生更是提出了“以美育代宗教”的著名观点,甚至上升到了“美育救国”的高度,而且提出了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和美感教育“五育并举”的教育宗旨。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一直在努力倡导美育,并将美育列入国家教育方针之中。然而,美育和作为其载体的艺术教育在学校却长期未受到真正的重视。其主要原因,一是经济未能充分发展,二是人们的教育观念和人才观未能到达应有的水平。但是,伴随经济的发展,这两个变量的改变正在使情形发生改变。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的改变,导致家庭用于文化、教育和其他精神性活动的资金增加,越来越多的家庭将美育和艺术教育作为选项,促进了学校和社会美育及艺术教育的加速发展。素质教育的倡导,使得学校、家庭和社会认同学生全面的素质发展,认识到美育和艺术教育是提高生活品质、获得幸福感的重要途径,社会对美育的重视程度逐步提高。可以说,党和国家对美育工作给予的高度重视,正是应和了当代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大背景。
美育不仅是党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被当作立德树人、培根铸魂的事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学校美育工作,把学校美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更是高度重视,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此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是迄今为止关于中国学校美育工作的最高级别的表达,体现出极强的权威性,预示着对我国学校美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