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ACI工作组不建议也不反对使用抗组胺药预防过敏反应。
紧急情况下过敏反应的诊断1.诊断过敏反应的临床标准满足以下三个标准中的任何一个时,极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1)皮肤、黏膜或二者同时出现急性(数分钟至数小时)症状,如全身性荨麻疹、瘙痒或潮红,唇-舌-悬雍垂肿胀,并伴有至少一种以下表现:
a.呼吸功能受损,例如呼吸困难、喘息(支气管痉挛)、喘鸣、呼气峰值流量(PEF)降低和低氧血症;
b.血压降低或终末器官功能障碍的相关症状,例如肌张力下降、晕厥、尿失禁。(2)患者在接触可能的过敏原后迅速(几分钟到几小时)发生以下两种或多种情况:
a.皮肤-黏膜受累,例如全身性荨麻疹、潮红、唇-舌-悬雍垂肿胀;
b.呼吸功能受损,例如呼吸困难、喘息(支气管痉挛)、喘鸣、PEF降低、低氧血症);
c.血压降低或终末器官功能障碍的相关症状,例如肌张力下降、晕厥、尿失禁;
d.持续的胃肠道症状,例如痉挛性腹痛、呕吐。(3)患者接触已知过敏原后血压降低(几分钟到几小时):
a.婴儿和儿童:收缩压低(年龄特定标准)或收缩压降低>30%*;
b.成人:收缩压<90mmHg或较基线降低>30%。*儿童低收缩压定义:1个月至1岁,<70mmHg;1-10岁,<70mmHg+2×年龄;11-17岁,<90mmHg。2.过敏反应的鉴别诊断过敏反应需与以下疾病进行鉴别:皮肤或粘膜疾病:慢性物理性荨麻疹和血管性水肿;呼吸疾病:急性喉炎,喉、气管或支气管阻塞,哮喘持续状态;心血管疾病:血管迷走性晕厥,肺栓塞,心肌梗死,心律失常,心源性休克;神经精神疾病:过度换气综合征,焦虑/惊恐,躯体形式障碍(如心因性呼吸困难),癫痫,脑血管事件,癔症球;内分泌疾病:低血糖,甲状腺危象,嗜铬细胞瘤;中*:乙醇中*等。过敏反应的紧急处理EAACI工作组建议立即在大腿中部区域肌肉注射肾上腺素。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肌注可能无效,如难治性呼吸窘迫、低血压,此时应静脉注射肾上腺素。服用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也可能对肾上腺素反应不佳。除了早期使用肾上腺素,应尽可能去除触发因素,不要忘记高流量吸氧、β2激动剂等处理措施。对于心血管受累的患者,首次注射肾上腺素时应尽早给予静脉输液,因为如果不恢复循环容量肾上腺素可能无效,有优先选择晶体液。对于伴有呼吸系统表现的严重过敏反应患者,如果需要第二剂肾上腺素肌注,也可以给予液体支持。H1和H2抗组胺药可缓解皮肤症状,但对非皮肤症状的可能影响仍未得到证实。糖皮质激素被认为可以预防长期症状和可能的双相反应,但其有效性证据有限。如果存在主要支气管阻塞,可使用吸入的?-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例如沙丁胺醇。有疑似喉/咽水肿的情况下,建议通过雾化器吸入肾上腺素和氧气。文献索引:AntonellaMuraro,MargittaWorm,CherryAlviani,etal.EAACIguidelines:Anaphylaxis(update).Allergy.Feb;77(2):-.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