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讲真的有些残酷。要说起来,我一生的愿望其实是做一个游吟诗人。
——马雁
有天中午我去二十六中找我小学同学王冬燕,二十六中在顺城街的北头,靠近文殊院。我和她还有她的几个同学一起到外面吃火锅粉。饭桌上陈红说她找了一个工作,是给一份新出来的报纸做发行。我说,我也要去。她就说了那个人的地址——在南河边,锦江宾馆附近。
第二天我就去了。那个人是个写诗的,穷困潦倒得厉害——不过和我后来认识的诗人比还是好得多的,至少我看见他家地上有个半新的电饭煲,这样东西我后来只在胡子那里见过,似乎还是他媳妇的嫁妆,要是他媳妇*气回娘家的话,他可能也没有电饭煲了。
那个人白天睡觉,晚上写作,吃大头菜就白饭,似乎还画点水墨山水。他的桌子上摆着几本书,我看了看,没什么稀罕的,多数我都看过。不过我还是很崇拜他,因为他过的生活正是我最羡慕的。那一阵我迷梵高,总觉得自己的生活不够凄惨。
那个吃大头菜的诗人(下面简称大头菜)最开始很看不上我,觉得我是小孩。我则因为崇拜他而极力贬低自己。但是内心里面我还是有点怀疑他装神弄*,不就是没工作吗?晚上失眠写点日记,白天没饭吃就睡觉。
认识大头菜半年以后,他才看我写的东西——那时候我是愤世嫉俗的,觉得这个世界物欲横流,而我要为了纯洁的理想与所有人决裂。他看了以后大加赞赏,我又有点怀疑,我觉得这种东西似乎不大高明。
有一天大头菜过生日,请人在他家打麻将,我就认识了一个姓杜的,我后来叫他杜老师。杜老师岁数不大,长头发精神萎靡,说话有点口音——但是我听不出来是哪里的口音。第一回见他似乎没有说什么话,我一般很腼腆的,不爱说话,光吃。
到我中学毕业那会儿,我已经不和他们来往了。倒是我的几个好友经常和他们一道,比如韦源、复生。他们在一起大概是以吃喝为主。我呢,还是写点东西,但是性格太内向,不适应他们那种人来人往的交际方式。后来我常常回想起我在成都的愉快生活,但是每每仔细一想又觉得不是滋味。也许在每一群诗人中都会有那么几个少女,美丽或不美丽(取决于当时当地诗歌的热门程度),她们热爱写作或者热爱和写作的人耍在一起,即使那些诗人已经很长时间不写作了,她们也仍然在他们身旁。她们是诗人们心灵中的女神在俗世劣质的赝品,冷静地想,实在是一种讽刺,可是——还是留着吧,总比没有强啊!我看到太多这样的女孩。看到她们放肆地大笑,我会与大家一起把她们以及我自己的笑声当作波西米亚的标志。
不可否认,我确实有不少好朋友在成都,可是,我已经不是一个少女了,所以我觉得难过。我一直希望,还可以放肆地在茶馆里高声说话,招摇过市,对所有的人嗤之以鼻……但是我老了。我在回忆。
听说王艾到四川去玩那回,大概是去年吧,被杜老师狠狠地震了一把。王艾和朱朱到了成都,先去投靠唐丹鸿——关于这个江湖上谣传很多,我和唐大师姐没什么交情,所以打听不到内幕。不过,杜老师的阵势我是很了解的。大概是把王艾拉到培根路附近的一个小饭馆,我想应该是三食堂——我记得他们把十二中门口的几个饭馆都编了号,一食堂、二食堂、三食堂……以至无穷。这样的好处一是显示某种幽默,二是便于指代,有饭局的时候要招呼兄弟伙,打传呼或打电话都好交代。三食堂是以店堂宽敞和价格优势得到大家的青睐的。
杜老师是成都乃至整个四川当之无愧的诗歌领袖——这跟说臧棣是北大诗人的精神领袖是不一样的。杜老师不仅是精神领袖,他还是整个一切的领袖。比如夏天几个儿童诗人想去游泳,他们通常都要征求杜老师的意见,然后一群诗人集合,奔赴南虹游泳池。
说远一点,和杜老师还不是很熟的时候,我听说的杜老师是这样一个人:
假如你是第一次和他喝茶,那么喝茶的地点肯定是培根路的腹地,很可能刚才还下了一阵暴雨,地上全是黑糊糊的淤泥。每个人都把自己的脚搁在别人椅子的横木上,以防淤泥沾染了裤子。杜老师的椅子往往是架在阴沟的上方,黑色的泥水翻着耀眼的白色泡沫在他的身下汩汩地涌动,而杜老师毫不在意。他卷曲的头发粘在额头上,一双眼睛眯成极细的缝,抽着桌子上随便谁的烟,一言不发。你在这里是一个陌生人,你带着自己的诗稿,打印好的,叠整齐了放在塑料袋里,杜老师从你手上接过塑料袋后,顺手就搁在桌子上了。大家一边喝茶,一边看甲A转播,或者说什么时候去云南玩,或者说谁谁的坏话——而那个谁谁你并不认识。你就只能喝茶,或者抽烟。忽然,杜老师动作起来。他“啪”地从舒舒服服靠着的椅子背上弹开,两只黑黑瘦瘦的胳膊以大约一百二十度的角度分开,手心朝上,这样的姿势保持大约十五到三十秒。在这段时间内,大家安静下来——杜老师说:“那个谁谁,你认识吗?”停顿十到十五秒,“一个青年诗人。”完。
于是大家开始随便说话,有人拿过来你的作品,传看,微笑着,但是不点头。他们很客气地说,“不错,很有节奏,音节也不坏,这样吧……”杜老师转过头,招呼那边坐着的一个光头,“首株,你们俩合作写流行歌,肯定整到了!”
继续说王艾到成都的经过。那次我正好不在,我在北京,王艾他们说要去的时候,我就有点担心。结果,他们郁闷而归。
其实说起来杜老师对他们已经很客气了,还请他们喝茶。只不过因为听说是京城来的诗人,就叫了很多小朋友来长见识,大家围坐一圈,把王艾当河马、鳄鱼一类的稀罕玩意,给看了。席间,肯定有一些争论,大概和一个诗歌研讨会差不多。这样正经喝茶的机会不是很多,而且杜老师是很喜欢这样的研讨会气氛的——所以在我看来这件事丝毫没有要给王艾等人一个下马威或者展示本地诗歌实力的意思,完全是一次诗歌例会。用韦源的话说就是,开会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
夏天看见胡未那次,好像还见了萧瞳。我和韦源到培根路是去见杨首株,首株和我说了一下午的禅学和密宗,还有中国传统哲学的功利主义内核。总的来说,我的感觉和中暑差不多。
然后有个穿白衣服的人一摇一晃从巷子深处荡出来,走到我们面前就坐下了。他懒洋洋地招呼老板给他泡了杯茶,韦源说,这就是胡未。他为什么说“就”?大概是他和我提过,其实成都大多数诗人我都听过名字,所以这“就”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我说了我当时和中暑差不多,所以也没有细想。胡未也没和我打招呼,就那么坐着。从这个时候开始首株就不说话了,用一种冷酷的眼神看着大家。
胡未坐了一会儿,指着塑料袋说,这里有我的诗,你们可以看看。我有点诧异。他似乎不是专门来这里的,因为韦源只约了首株和复生。而且胡未趿着拖鞋,并不像是来看望诗友的样子。也许他是碰巧带着自己的作品吧——这种想法后来被证明是天真的,事实是他们几乎每个人都随身带着自己的作品。正如韦源后来总结的那样,手稿最好随身带着,否则很容易弄丢。当然他也经常很痛苦地说:那天去喝酒,带着所有的作品,结果醉了以后什么都忘记了,连在哪里喝酒都不记得了,更别提手稿了。
胡未是一个很骄傲的人。这从他穿的白衣服就能看出来。而因为身材瘦高,脸孔的轮廓很深,我又觉得他应该很敏感,很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去年夏天看见他的时候他穿着黑衣服,比较好看。我回北京后跟胡子说胡未挺好看,他就认为应该把胡未和姜涛、韩博并提,但是后来没有下文了。大概是因为没有眼见为实。
胡未后来给我写信时留的地址是某某区畜牧公司(原某某区种鸡场),把我乐坏了。于是我就称呼他为种鸡场胡未。
春天的时候和胡未在“诗生活”遇见了,聊天,这才真正熟起来,说好回成都喝酒。喝酒那天晚上杜老师也来了,还有一个画画的,一个在川大学哲学的,以及几个女孩子。说话间,我发现胡未是个很天真的人,这是他的可爱之处。
而他的不可爱之处在于,我们约好第二天在三一书店再聚会,他却没有来,呼他他说在睡觉。杜老师也这样,可是我能原谅杜老师却不能原谅胡未。几乎所有成都诗人都是这样,只要你和他约的见面时间在晚上七点以前,那么他肯定会爽约。
后来胡未说他到巴基斯坦去了,我不相信。正如我不相信他是种鸡场的一样。可是他却一直没有回成都,也许真的去了巴基斯坦,我不知道。
杨首株不是诗人,说他是诗歌少年也不准确,因为我觉得他不是少年,当然他也不是中年男人。一般我喜欢把他命名为“首株兄”,这并不是说他给我很亲切的感觉。有时候,我是很害怕他的。我很早就知道他这个人,当他们说“有个人喜欢死亡金属”,说的就是他。他是学音乐的,可是喜欢死亡金属,这就比较让人喜欢了。我是不喜欢死亡金属的,我喜欢有旋律的,比如朋克,我不知道别人怎么听朋克,反正我是可以听出很好听的旋律的。这个我也不爱和人争论,反正我就这么觉得。我还觉得首株喜欢死亡金属是一种弑父情结在作祟。
有一天,在经过许多波折以后,我终于和首株见面了。我记得我穿得很好看的样子,我母亲教育我说凡是有正经事情就要穿好看点。虽然我知道和一个陌生的异性见面,刻意打扮是很不光彩的事情,但是我虚荣心很重,所以还是穿了好看衣服。首株这人看不出年龄。他自己说有一次去买东西,杂货店老板很亲切地问他:“嘿,师兄,你们家娃娃昨天来打酱油了哇……”他很谦虚地回答:“我们屋头那个打酱油还小了点,打醋倒差不多了。”
首株和我都在北京上学,所以他经常找各种借口来看我。有一天,他来我宿舍,死活把我从床上拖下来,要我陪他去坐过山车。坐完了过山车,他把我送回来,半年没影子了。半年以后,一个中午,我刚游泳回来,拉了帘子裸睡。他“哗”地拉开我的帘子,“把衣服穿好,去吃中饭!”半个小时后又果断地消失了。
有一回程烈的酒吧开张叫我去玩,我先去首株家拿点东西。我不知道他家的具体位置,他却说,你到了,自然会发现我。我一路走着,忽然一个沙哑的声音在空中如惊雷爆炸:“我在这里!”我看见他著名的光头在一个阳台上一晃,不见了。在他家听了一会儿音乐,他就开始讲昨天看了电影《刺秦》。他很详细地讲了一遍,我都快瞌睡了,他忽然说:“我还买了VCD,现在放给你看!”
首株平时很缄默,等闲不开口,也从来不谈文学。他从小弹钢琴,有时候就去帮人家调琴赚点零花,于是他喜欢说他是一个技术工人。有一回在我宿舍,他也这么讲,碰巧我的一个室友有些嫌贫爱富,对他很是不屑。他为了维护自己小小的自尊心,强调指出他还有技师证书,弄得那丫头简直不好再说什么了。
有一回和首株父母一起吃饭,他父亲很诚恳地要我多帮助他,说首株从小热爱文学,有些理想主义,这样是不好在社会上生存的,要我多开导他。我听得眼睛发直——哇,首株还是个文学青年啊,我一直都不知道!可是,嘴里塞满了大鱼大肉,一句话说不出来,急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首株的母亲就对首株说:“啊,你看,你看,都把人家吓坏了,现在谁还像你这样死脑筋啊!”首株很矜持没有表态,只顾吃饭。于是他母亲又说:“你怎么这么能吃呢,这也是不正常的啊!”
其实说实话,我在成都的诗人圈子里待的时间不多,主要因为我是一个很传统的人。一般晚上十点左右我就要回家。回到家如果身上有烟酒的气味,就会受到盘查,所以我一般都过着一种清教徒式的生活。
当然我也抽烟喝酒,但是我坚持嚼口香糖,身上随时都揣有薄荷味的喷雾罐,因此我经常被看作是假装淑女的典型。这种罐子价格不便宜,所以我总是很节省,显得很小气。这些都造成了我在成都诗人的豪爽面前,特别自惭形秽。
偶尔到培根路去喝茶喝酒的时候,我总是很紧张,因为我总会遇见一些陌生的人,而上回认识的人又差不多已经忘记我了,所以又要重新熟悉一回,这对于一个天性自闭的少女来说,确实是很严重的事情。最让我感动的是有一回,我去了,他们招呼了我以后,有一个我现在想不起来的谁谁说:“哦,原来就是你啊,传说中的人物啊!”我受宠若惊,心想,难道他们在我不在的时候说起过我吗?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
后来有一天,我和我的一位美女邻居偶然路过培根路,遇见杜老师,杜老师很客气地说(杜老师等闲不肯开口,但要是有漂亮女孩,成都话叫粉子,却很自然就活泼起来):“哦,是你啊,传说中的人物!”我听了心都碎了!
——上面这段纯属虚构。
上大学以后,我很怀念成都的生活,正好有机会写了一篇当代文学的作业,几乎整篇都在讲述成都诗人的波西米亚生活。我的学院派的当代文学史老师给了我很客气的批评和很不客气的分数,让我很郁闷。可是,这篇文章竟然在成都流传开来,等我大一暑假回家的时候,果然成了传说中的人物。
那些夏天的傍晚,我坐在培根路阴暗的茶馆里,一边赶着蚊子,一边喝着瓶装雪花啤酒,抽着白万,这是我最亲切的成都印象。真正的成都诗歌少女的生活,始于我离开成都以后。
▲马雁(—),穆斯林,诗人,散文作家。年2月28日生于成都,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古典文献专业,在校期间策划组织了首届北大未名诗歌节,年与友人一起创建了著名的新锐文化网站“新青年”,年返回成都生活,年12月28日赴上海访友,12月30日在所住宾馆意外辞世。
文字
选自《读书与跌宕自喜》,马雁著,上海文艺出版社,年1月
图片
Photo
IlonaBankevich原标题:《马雁
我在成都当诗歌少女的经历》